经上级部门同意,张家港市青草巷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定于2014年11月19日搬迁至新址营业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新址地点
青草巷市场新址位于锦丰镇洪桥村,老市场往北4公里,杨锦公路与兴南路交叉口往东500米。
二、新市场开业时间
青草巷新市场(洪桥村新址)定于2014年11月19日0时开业。
三、老市场关闭时间
青草巷老市场(农联村旧址)定于2014年11月18日18时起停止营业,市场予以关闭。请市场全体经营户(包括住宅户)做好相应搬迁准备,经营小商品、百货、文具类的也同时关闭摊位。
四、相关说明
1、请市场内所有经营户提前做好搬迁准备,全力配合并支持市场搬迁工作,并服从市场统一管理和安排。
2、老市场在关闭后即向市土地储备中心和农联村办理移交。原市场内所有经营户(包括住宅户)必须在市场关闭后三天内(至11月21日18时)将所有商品及个人物品、设施、设备搬离摊位。如逾期不搬离的,由此造成的财产损失及后果自行负责。
3、老市场将定于2014年11月22日上午8:00停止供水、供电。
4、青草巷市场与市场内经营户的租赁合同至2014年11月18日终止(部分已提前终止的除外)。
5、因部分合同提前终止,相关交易区结余的租金、保险费等,在市场搬迁后另行通知退还。对新市场相关交易区(冷冻品区、水产区、家禽区、粮油区)原收取的15个月租金,租期调整为从2014年11月19日-2015年12月31日计算收取,多收费用在市场搬迁后另行通知退还。
6、根据消防管理规定,同时考虑到经营户搬至新址营业的良好意愿,对搬迁当日燃放烟花爆竹规定如下:
①为营造隆重、喜庆的氛围,市场在开业当天统一安排燃放烟花礼炮。
②我们倡导经营户在搬迁时不再另行燃放烟花爆竹,如燃放,必须在空旷的道路或场地燃放,严禁在各交易区室内及摊位内燃放。
③市场各交易区内均安装有烟雾探测器和消防喷淋装置,如因在室内燃放触发消防装置,造成商品损失等,一切后果由经营户自行承担,造成严重后果的,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。
特此公告
张家港市青草巷农副产品批发市场
二〇一四年十一月七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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