甲醛对人体有毒有害,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总局要求,严禁经营者将甲醛作食用农产品防腐剂使用,并已被列入《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名单》。为消除食品安全隐患,保障广大人民群众食品安全,2023年9月,青草巷市场在对食用农产品进行日常抽检同时,特别针对近期大量上市的莲藕、去皮芋头、茭白以及海带、肉皮、笋等水发产品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甲醛等专项抽样检测。
9月,市场检测中心对食用农产品中的甲醛、荧光增白剂,孔雀石绿、呋喃唑酮以及农药残留等进行抽检,共完成8660个批次,其中仪器检测3577个批次,手工检测5083个批次。并对经营水发产品、莲藕、去皮芋头、茭白的34家经营户进行甲醛专项检测,共抽检836个批次,均未发现超标现象。
通过此次专项检查,进一步增强了经营户的食品安全意识,督促经营户自觉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,保障人民群众“舌尖上的安全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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